(一) 組織協調作用 國際貨運代理人歷來被稱為“運輸的設計師”,“門到門”運輸的組織者和協調者。憑借其擁有的運輸知識及其他相關知識,組織運輸活動,設計運輸路線,選擇運輸方式和承運人(或貨主),協調貨主、承運人及其與倉儲保管人、保險人、銀行、港口、機場、車站、堆場經營人和海關、商檢、衛檢、動植檢、進出口管制等有關當局的關系,可以省卻委托人時間,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專心致力于主營業務。 (二) 專業服務作用 國際貨運代理人的本職工作是利用自身專業知識和經驗,為委托人提供貨物的承攬、交運、拼裝、集運、接卸、交付服務,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辦理貨物的保險、海關、商檢、衛檢、動植檢、進出口管制等手續,甚至有時要代理委托人支付、收取運費,墊付稅金和政府規費。國際貨運代理人通過向委托人提供各種專業服務,可以使委托人不必在自己不夠熟悉的業務領域花費更多的心思和精力,使不便或難以依靠自己力量辦理的適宜得到恰當、有效的處理,有助于提高委托人的工作效率。 (三) 溝通控制作用 國際貨運代理人擁有廣泛的業務關系,發達的服務網絡,先進的信息技術手段,可以隨時保持貨物運輸關系人之間、貨物運輸關系人與其他有關企業、部門的有效溝通,對貨物進行運輸的全過程進行準確跟蹤和控制,保證貨物安全、及時運抵目的地,順利辦理相關手續,準確送達收貨人,并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全過程的信息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 (四) 咨詢顧問作用 國際貨運代理人通曉國際貿易環節,精通各種運輸業務,熟悉有關法律、法規,了解世界各地有關情況,信息來源準確、及時,可以就貨物的包裝、儲存、裝卸和照管,貨物的運輸方式、運輸路線和運輸費用,貨物的保險、進出口單證和價款的結算,領事、海關、商檢、衛檢、動植檢、進出口管制等有關當局的要求等向委托人提出明確、具體的咨詢意見,協助委托人設計、選擇適當處理方案,避免、減少不必要風險、周折和浪費。 (五) 降低成本作用 國際貨運代理人掌握貨物的運輸、倉儲、裝卸、保險市場行情,與貨物的運輸關系人、倉儲保管人、港口、機場、車站、堆場經營人和保險人有著長期、密切的友好合作關系,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經驗,有利的談判地位,嫻熟的談判技巧,通過國際貨運代理人的努力,可以選擇貨物的*佳運輸路線、運輸方式,*佳倉儲保管人、裝卸作業人和保險人,爭取公平、合理的費率,甚至可以通過集運效應使所有相關各方受益,從而降低貨物運輸關系人的業務成本,提高其主營業務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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